一、對象:
1. 新住民:與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
門居民及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或設
有戶籍者。
2. 新住民子女:現(或曾)符合上述新住民之子女,具中華民國國籍並在臺
居住及就學者。
3. 學校師長:教導新住民子女之正式專任教師或同校主管人員,且非新
住民家庭成員之親屬。
4. 合法立案民間團體之工作人員或其主管人員。
5. 新住民或其子女之同儕:現就讀大專院校(含以上)與新住民或其子女同
校或跨校的同儕(其同校或跨校同儕不限為新住民子女,可為國人子女
或外僑學生等正式在學之學生)。
二、說明:
1. 為發揮新住民及其子女的多元文化背景,藉由暑假期間返回新住民之原生母國(地區)執行計畫至少14天,進行跨文化學習、跨國校際交流、公益服務交流及國際職涯探索,增加自我認同,投入公共事務及培育多元文化國際人才,接軌全球發展,以為臺灣國際人才培力奠基,特辦理旨揭計畫。
2. 本計畫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110年4月6日(星期二)截止,以郵戳為憑寄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5樓移民輔導科),詳細內容請至移民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immigration.gov.tw)及新住民培力發展資訊網(https://ifi.immigration.gov.tw)最新消息下載,或洽詢專線02-23889393分機2592周小姐。
3. 報名簡章及申請表單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