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112年客家新南向國際交流合作專案」,邀請各校師生以NGO、校際與社區交流計畫執行之方式踴躍提案。
目的:深化臺灣與新南向國家之客家連結及合作。
補助對象:我國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法人及民間團體。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3月10日客會綜字第1126000274號函辦理。
二、檢附實施計畫,相關附件請逕至至客家委員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Content/Content?NodeID=34&PageID=46312)下載。
三、計畫聯絡人:客家委員會葉專員,電話02-89956988分機523,電郵ha0458@mail.hakk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