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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第2次計畫校內申請公告

公告類型: 學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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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度教育部「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第2次計畫校內申請公告
一、 110年度「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修正規定」,敬請務必詳細閱讀要點內容。
(請注意: 申請學海築夢及新南向學海築夢,每計畫案應選送三名以上學生出國實習,倘未達三名,不予補助計畫主持人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及生活費等項目。)
二、 有意申請之本校專任教師,110年辦理相關時程如下:
(1). 8月25日中午12:00前:校內受理申請案件,請填寫110-02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之第2次申請表(附件1)寄至承辦人員信箱:meiling@stust.edu.tw。
(2). 9月1日至9月15日:計畫主持人上完登錄申請資料完畢送件,另請繳交聲明書至國際處留存。
(3). 9月16日至9月30日:校內委員會議審查,進行校內行政流程用印後送件至教育完成申請。
(4). 11月30日:教育部公告核定結果及補助金額後,本校依據教育部補助金額,由行政副校長召開甄選委員會進行校內各計畫預算金額審查分配會議。學海築夢計畫經費分配準則如下:若獲選為亮點計畫者,優予補助,其餘由本校委員會依據教育部鼓勵國內大專校院選送學生出國研修或國外專業實習補助要點,進行經費分配,並上陳奉核後,由國際處寄發通知信給各計畫主持人。
三、 教育部「學海築夢」獎助大專校院海外專業實習網站如下: https://www.studyabroad.moe.gov.tw/new/index/index/year/110
粉絲專業https://www.facebook.com/ntustmoe/
四、 學海築夢及新南校學海築夢計畫之相關申請資料下載網址:http://oia.stust.edu.tw/tc/node/studyabroad
五、 對本計畫申請案,若有疑問請洽承辦人:國際暨兩岸事務處學生交流組組長鄭玫玲分機1601,email:meiling@stust.edu.tw
發布日期: 2021/08/02 至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