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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春季班「南臺科技大學學海飛颺計畫出國留學獎學金」申請公告

公告類型: 行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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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為鼓勵優秀同學前往海外大學研修,提供出國留學獎學金,112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計畫已核定補助款2,000,000元以及學校配合款400,000元,總額為2,400,000元。
本獎學金將依據「南臺科技大學出國留學獎學金實施要點」進行徵選審查。

一.報名時間:
10月1日起至10月15日於 https://webap.stust.edu.tw/ExchgStuds/
進行線上申請。 (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二. 報名資格:
113年春季已獲得本校推薦出國留學者,請參考附件之「南臺科技大學出國留學獎學金實施要點」申請條件及語言標準進行報名。

三. 繳交資料(直接上傳掃描檔案至系統內):
(1)獎學金申請報名表。(至系統內填寫)
(2)本校歷年學業 ” 中文 ” 成績單正本 (含教務處戳章之操行成績與班系排名)。
大學生請提供大學部歷年成績單, 碩士生請提供研究所歷年成績單。
(3)外語能力證明(須符合語言標準)。
(4)出國研修計畫書。
(5)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注意!! 未於系統內成功送出申請者,皆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四. 注意事項:
(1)此獎學金為教育部之獎學金,倘若同一教育階段已獲得過學海飛颺、學海惜珠、學海築夢、新南向學海築夢等相關計畫補助或是其他教育部計畫補助者 , 依規定不得再次獲得相關補助。同一申請人,同一教育階段,以補助一次為限。
(2)依規定申請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學生,書審資料通過後,將會另行以信件通知面試時間 (約為10月底或是11月初) 須配合獎學金審查委員的時間,請有意參加徵選者,務必配合面試時間,並前往指定地點面試。
(3)錄取者因故未能出國或是已領取其他獎學金者,將須依規定繳回全數獎學金。
(4)依規定領取此獎學金者,需實際前往國外學校,並修讀足夠之學分數(半年至少6學分, 1年至少12學分)。學分數不足者,也將須依規定繳回全數獎學金。
(5)出國研修半年者,最晚須於180天內完成境外研修後返國至本校報到;出國研修一年者,最晚須於365天內完成境外研修後返國至本校報到。
(6)如有任何違反行政契約書內規定或研修返國後未能如期完成返校報到手續,仍將會依規定追繳已領取之全數獎學金。

發布日期: 2023/09/25 至 2023/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