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107年援例續提供我國本獎學金受獎生20名(包括舊生及今年選送之新生),於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所屬公立大學就讀語言課程1學年,碩士班2學年、博士班4學年。本獎學金原受獎生計有14名申請繼續升學,故本次甄選新生名額為6名。
二、本獎學金申請者須由學校推薦,每校最多推薦3名,申請表件須於107年5月4日前由學校備函送教育部。本校有意願提出申請者請於107年4月18日(三)前將備審文件繳交至本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 (W804)。
三、申請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於我國公案之公私立大學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
3. 具下列語言能力條件1項以上:
曾於大專院校修習波蘭語課程1年以上並取得正式學分者;或
曾於大專院校修習英語課程1年以上且英語平均成績達80分者;或
取得CEF與各項英檢對照表B2級所列任一機構之語言檢定證明。
4. 獲獎後能具結保證於受獎期間不非法打工、不擔任與學生身分不符之職務(避免違反波蘭移民法規)。
5. 未曾領取本獎學金。
四、應繳文件:
1. 報名表。
2. 申請表(簽名處請親筆簽名)。
3. 自傳、讀書計畫及波蘭簡介(以波文或英文撰寫)各乙篇。
4. 個人經歷或傑出表現之說明或證明文件(無則免)。
5. 大學畢業證書及成績單。
6. 符合資格之語言能力證明。
7. 推薦函2封。